越质发〔2008〕8号
关于推广上虞市医疗卫生计量监督管理
试点工作经验的实施方案
各有关单位: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是医疗卫生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其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计量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推进医疗卫生计量保证体系建设,提高医疗计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深化医疗卫生计量工作现场会精神,推广上虞医疗计量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计量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科室,健全管理网络。
(二)建立和完善医用计量器具强检档案。对计量器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在用的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医疗卫生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登记率、受检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制订计量管理制度,参照《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建立和完善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医疗计量强检工作,提高医疗设备合格率。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计量法制意识,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足够资源,建立健全计量管理网络。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报当地质监和卫生部门备案,并向当地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二)加强计量保证体系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区质监和卫生部门将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计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引导,积极推进医疗单位建立并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参照《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要求开展达标活动,并通过考核。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医疗计量人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对计量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计量管理水平,要结合医疗机构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计量管理知识培训班,宣贯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器具的使用、检定等专业知识以及JJF1112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不断提升医疗计量管理人员队伍素质。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25日-4月25日)。各单位在学习上虞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对做好本次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为顺利完成本次工作打好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5日-7月25日)。1.调查摸底(4月25日-5月25日)。组织各镇街及各医疗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医用计量检测器具进行自查,完善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2. 集中整治(5月26日至7月25日)。在单位自查基础上,及时落实漏检、未检设备的检定。6月开始,区质监和卫生部门将对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对于不落实计量检定的医疗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总结阶段(7月25日至8月)。各单位要结合本次推广工作,探索医疗计量检测器具长效监管机制。并对推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质监和卫生部门,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各镇街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推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周密组织实施。
(二)加强联动,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解决部分基层医疗单位的拒检和死角问题。强化医疗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着力保障社会公共医疗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利用简报和网络加强内部交流,及时刊发推广工作的有关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附件:
1、医疗卫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分类目录
2、医疗卫生单位登记造册一览表
3、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一览表
4、医疗卫生计量器具检定情况一览表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口计划
越城区分局 生育和卫生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医疗机构 计量 管理 通知
抄送: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区府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越城区分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医疗机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分类目录
一、医用辐射源:主要包括(拍片、透视、牙科)X射线机、CT、深部X射线治疗机、医用直线加速器等装置上的医用辐射源。
二、医用超声源:主要包括彩超、黑白B超、经颅多普勒、多普勒胎音仪、胎儿监护仪和超声治疗设备上的医用超声源。
三、医用激光源:主要包括He-Ne激光器、Co2激光器等医用激光源。
四、其它:血压计(表)、眼压计、压力表、氧气表、氧气吸入器、屈光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天平、砝码、戥秤、电子秤、声级计、听力计、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生化分析仪(比色计)、血球计数器、体温计、心电图机、脑电图仪、心电监护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