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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局注重抓好“四动”推广使用区域名牌
      

 

一是管理驱动。要实现区域名牌推广使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订一个完善的管理办法是基本保证。为此,该局专门组织人员赴广东顺德进行考察学习,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在较短时间内制订印发了《“大唐袜业”浙江区域名牌推广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分总则、推广使用、使用条件、使用规定和申报程序、监督管理等五大块内容,使推广使用区域名牌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政策推动。在《办法》中的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都对推广使用区域名牌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激励措施。市政府从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对“大唐袜业”浙江区域名牌进行专项扶持。袜业镇乡也安排相应数额的资金,用于“大唐袜业”浙江区域名牌的整体宣传、环境营造,用于袜博会、展览会、境外招商等重要活动的形象布置、统一宣传、专项补助。三是示范带动。坚持“突出程序,宁缺勿滥”的原则,着重把牢“使用条件关,申报程序关和监督管理关”,在使用初期,首先选择了一批浙江名牌产品以上的袜业龙头企业率先使用区域名牌,真正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如在“使用条件”上,规定了“五准五不准”,在“使用规定和申报程序”上,细化了六个方面的规定和五个基本程序。在“监督管理”上,强化年度审查考核制度,对使用企业实施每年至少二次的监督抽查,二次不合格取消使用资格。在使用的28家袜业企业中对区域名牌标志的图案、色彩、尺寸、比例都有具体要求,并赋予企业唯一性编码。经过申报推荐和核查批准,现使用区域名牌标志的袜业企业全部为诸暨名牌产品以上企业,而且使用规范,效果良好,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目前还有不少袜业企业也正在积极申报之中。四是宣传促动。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区域名牌的重要性。《办法》出台后,该局利用下基层搞调研,送服务和检查执法等时机,向基层大力宣传《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对《办法》的了解度、熟悉度和参与度。同时,在《中国质量报》、《南方周末》、《浙江日报》、《质量时刊》、《绍兴日报》、《诸暨日报》等媒体以整版篇幅刊发区域名牌推广使用的专题报道。专门编印一期《诸暨质量“大唐袜业”区域名牌》宣传专刊,重点面向袜业产业区域发行。由大唐镇政府出资,在袜业产业集聚区显著位置悬挂二幅大型户外广告,营造区域名牌推广使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大唐袜业”区域名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诸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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